各处、科室、东院、惠亚医院:
根据学校人力资源〔2016〕253号《人力资源管理处关于开展2016年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精神,我院拟开展2016年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在编在岗的固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含本通知下发前已调离医院的人员),按照现聘岗位、专业技术职务或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符合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要求和聘用条件的,可申请应聘相应等级卫生专业技术岗位。
二、聘用条件
详见附件1。
三、聘用原则
1、岗位聘用除需符合所规定的各项基本条件外,还应考虑岗位需要,并在上一次岗位聘用后有新的客观可考评的业绩。
2、申报正高二级、三级岗位采用竞聘方式进行(均需参加述职答辩);其他级别结合实际情况采用直聘与竞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本次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所规定的现聘岗位、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任职年限、工作时间、岗位业绩等,在职在岗人员计算至2016年12月31日;其他人员计算至原在职在岗的最后一个月。
四、具体工作要求
1、请各处(科)室和院区根据通知精神,负责组织本处(科)室、院区符合聘用条件人员申报,按时做好岗位聘用的申报、审核工作。
(1)个人申报表格及材料
申请人填写《中山大学附属医院正高级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申报表》或《中山大学附属医院副高级、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申报表》、《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代表性成果页》(代表性成果需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中的“已聘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名称”和“申请岗位等级”请严格按照《中山大学附属医院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名称》(附件2)的规范填写。
(2)科室汇总
相关表格及材料以院本部大科(内、外科以专科)或院区为单位汇总提交。各科室或院区指定专人负责填写《2016年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申请聘用卫生专业岗位人员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护理人员的表格请单独汇总)、收集个人申报表格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审核复印件与原件相符性并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其中《汇总表》需处(科)室民主管理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审核签名确认。东院由院区人事科负责汇总。
注:上述《代表性成果页》及《汇总表》需同时提交电子版。
(3)以上材料于1月13日(星期五)前交至人事处人事科(9号楼行政楼3楼)。
(4)相关文件及表格可在我院OA系统或医院网页“人事处-表格下载”栏目下载。(如需密码,密码为2016)
2、岗位聘用工作涉及面大,关系到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处(科)室、院区务必将相关通知知会到每一位符合申报范围的职工(包括目前外派、休假等的职工);相关领导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3、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要严格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任何人不得作假、虚报。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2016年12月29日
(联系人及电话:郑修花、赵丹丹、谢锦玲,8034、87332678)
附件:
1、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
2、中山大学附属医院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名称
3、《中山大学附属医院正高级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申报表》
4、《中山大学附属医院副高、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申报表》
5、《2016年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申请聘用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情况汇总表》
6、《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代表性成果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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